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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析:充電樁要“樁盡其用”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5-27 分類:交通百科
推廣應用新能源車,作為新能源車的“糧草”充電樁必須先行,但布設充電樁只是第一步,能夠用足用好更為關鍵。在充電樁布建早期,充電運營商缺乏市場預測,不考量充電需求,只管盲目性的能建則建。充電樁行業(yè)倒閉潮,是“跑馬圈地”式沖動性經營思維的結果,但與管理粗放導致閑置浪費也有一定關系。
據(jù)在華聯(lián)常營購物中心B1層停車場觀察,周末充電樁似乎比較緊俏,幾乎所有的充電位置都滿了,既有私家車,也有共享汽車在這里補電。一旦空出一個充電位置,很快就有下一輛車開來充電。由此看來,充電樁的生意還是過得去的。
其實不然,充電APP顯示,這個站點雖然還有22個空閑的充電樁,卻是看著捉急用不了。一臺充電樁配兩個槍頭,有一側的充電位置都被燃油車占著。也就是說,即使有車主手機上搜到這里有空閑電樁,開車過來了也是干瞪眼。尤其在停車位緊張的住宅區(qū),油車占充電位置的現(xiàn)象更為常見。
新能源汽車發(fā)展到現(xiàn)在,主要矛盾表現(xiàn)為車的保有量猛增而充電樁的便利性不足。發(fā)展新能源汽車,樁站理應先行一步。超前建設充電樁,是一個有遠見的舉措。建是基礎,用是目的。用得好首先要管得好。汽油車“鳩占鵲巢”,電動汽車“望樁興嘆”,這是普遍的難題,無論一線城市,還是二三線城市,都普遍存在這種情況。
由于充電樁一般為自助式,現(xiàn)場沒有專人管理,專用停車位除了地上劃停車線外,并沒有專門的限制性設施,導致充電車位被擠占頻頻發(fā)生。一般來說,充電樁車位使用是本著“先到先停”的原則,如果遇到充電車位被擠占的情況,電動車主是干急不冒汗。當然,可以報警求助,也可以多方聯(lián)系擠占車位的車主進行移車,但把這些事情做下來,需要的時間成本誰也無法承受。
這反映出充電樁在管理上的漏洞。目前,充電樁生產、銷售、建設、運營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各自為戰(zhàn),雖然有不少平臺提供找樁、在線支付等服務,但是打通充電樁安裝、運營、維修、無人化管理全部環(huán)節(jié)的平臺,如今似乎還無能為力,使諸多充電樁成為一條“斷頭路”。
整合新能源汽車充電全產業(yè)鏈資源,將充電樁從建設、運營、后期管理全部納入平臺統(tǒng)一管理調度,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,保證駿馬配金鞍,才能充分釋放充電樁的效益,實現(xiàn)互利共贏。如果充電樁具備識別提示功能,可根據(jù)車輛自身攜帶信息,自動告誡、傳呼車主挪車騰位,直至報警拖車,就不會出現(xiàn)有電充不上的尷尬。希望相關部門在實施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(guī)劃中,超前謀劃、趨利避害,好事辦實,事實辦好,切實讓新能源汽車能夠大行其道。